市应急局关于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答复文号: 类别:人大建议
人大代表:朗旭 届次: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标题:市应急局关于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主办单位: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会办单位: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摘要内容:
办理答复:

工业和信息化局

朗旭代表提出的《关于“富矿精开”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一是严格非煤露天矿山行政许可工作市应急局负责全市边坡高度200 米以下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中央管理企业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各区(市、县)应急局负责对全市边坡高度150 米以下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做好申请材料审核、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许可,把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源头关。

二是建立非煤矿山联合审查机制。按照省政府《关于研究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管理职能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2023108日,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召开非煤矿山行政许可会商工作会议,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会办理,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2024325日至29日,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首次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设主课堂,我省在省委党校、我市在花溪区委党校设分课堂,同步开展“全国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通过培训,强化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非煤矿山五职矿长”每半年接受1次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严厉打击矿山企业假培训、乱培训、不培训等行为,让不具备能力素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下岗”。

三是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双全日”活动。督促矿山企业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台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上、落实到现场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生产一线的每一名人员、落实到应急处置的每一项制度,切实打通企业安全管理的“最后一米”。

四是强化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作业现场管理“两员制度”(1名专职安全员、1名现场安全管理员)。20246月底前完成全21家非煤地下矿山视频监控子系统建设,实现“无监控不作业,作业行为受监控”。

五是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2024年底前各非煤矿山要查清35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并形成普查报告。

持续推进安全科技赋能。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提效”,2026年底实现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夯实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对建设规模和服务年限达到国家、地方规定最低标准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

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每月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由主要负责人跟踪督办,并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三是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执法系统作用,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方式,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一案双罚等手段,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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